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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业协会涉企收费自查自清公示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8-10 16:33:27   阅读次数:


    云南省矿业协会涉企收费自查自清公示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相关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会2016年共收入54.89万元,其中涉及企业的收费共29.85万元,主要有经营种类型:

    一是会费。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及收费标准进行,会员每年1000元,理事每年2000元,常务理事每年4000元,副会长每年10000元,会长每年20000。2016年度收取会费共计199,000.00元,截至2016年底,会费结余0元。

    二是经营服务性收费。我会2016年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349,893.95元(其中咨询服务14个,收取99,408.51元;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1个收取250,485.44元)。

    二、自查自清情况

    一是会费。经我会自查,我会会费是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讨论通过的,不存在程序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的情况,不存在会费标准层次过多的情况,不存在会费标准过高的情况。具体情况:2016年度我会会员单位共计172家(其中会长单位1家,副会长单位16家,常务理事单位5家,理事单位36家,普通会员单位114家),按照章程2016年度应收会费386,000.00元,实收会费199,000.00元(均为会员单位自愿缴纳)。经我会会员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对我会会费的清理意见是维持不变,2017年没有会费减免计划。

    二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自查,2016年我会不存在强制会员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情况,不存在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2016年我会没有自行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017年没有减免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计划。

    三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自查,我会不存在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情况,我会不存在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我会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情况。2016年我会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我会会员代表大会研究讨论,对我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意见是维持不变。

    四是其他收费。经我会自查,我会不存在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等情况。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会员单位的监督。公示时间为8月10日-30日。

    联系人:杨园园

    联系电话:0871-63210572

     

        2017年8月10日

    云南省矿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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