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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部署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5-10 16:39:26   阅读次数: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非治违”紧盯“八个方面”,锁定“四种情形”, 于近日印发了《2021年度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安排2021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方案》指出,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打非治违”工作,及时发现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

    《方案》强调,矿产资源“打非治违”要围绕“历年来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图斑;多年持续存在的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群采群盗多发、屡禁不止的热点矿区;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和活动的违法开采行为;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稀土矿产资源行为;石屏异龙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内的违法开采行为;油气输送管道、铁路、公路周边的违法开采行为;其他部门移送的违法开采行为”等八个方面,重点锁定“是否属于历年反复整治不彻底的持续性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的地区,特别是稀土矿、煤炭、砂石资源丰富的地区,是否位于各类保护区、重要城镇、城市面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域;是否属于以矿山复垦、生态修复、排除安全隐患、扶贫攻坚、重点工程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名义,掩盖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是否位于交通干线、油气管道周边”等四种情形。

    《方案》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董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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