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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10-8 15:09:36   阅读次数:

     

    自然资发〔2022〕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

    2022年9月23日

    附件  :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pdf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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