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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6州市同步兑现稳岗返还资金4.74亿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3-2 10:08:39   阅读次数:

     

    惠及企业职工133.45万人,系列减免政策将减少企业社保缴费100亿元以上

     

    2月28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16个州市同步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发放活动,为全省1.38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74亿元,惠及企业职工133.45万人。同时,我省在社保方面出台了“免、减、缓、延、保”等系列减免政策,将减少企业单位3项社保缴费100亿元以上。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的相关要求,我省人社部门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主动作为、积极行动,通过扩大政策受益面、下放审批权限等举措快速办理企业稳岗返还工作,为企业及时纾困解难。

    扩大政策受益面。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及时调整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条件,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调整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缴费职工总数20%。对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企业按企业和个人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对我省27个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将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60%。为了支持暂时困难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就业岗位,加大了稳岗返还力度,对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及以上的暂时性困难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返还。

    简化办理流程。从2020年起,将稳岗返还的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取消稳岗返还申请期限,压缩办理时限,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都能尽快享受到稳岗返还政策。据介绍,全省人社系统将在3月15日前完成50%以上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返还审核发放,全年将发放资金10亿元以上。

    据省社会保险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在社保方面出台了“免、减、缓、延、保”的政策措施。“免”“减”就是阶段性实施减免社会保险费,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型企业及按单位形式参保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工伤、失业3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3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    

    “缓”“延”就是为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给企业一个缓冲期,对生产营运出现困难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疫情期间企业还可以通过报备延期缴纳社保费,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再一次性缴清。“保”就是实施免、减、缓、延措施期间,不会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和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据初步统计,实施减免政策将减少企业单位3项社保缴费达到100亿元以上。

    另据介绍,对于2月已缴保费,我省已启动退费工作,其中,在省本级参保的符合减免政策的132户已缴费企业,应退保费1.7亿元,并于2月28日前退到企业账户上。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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