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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长江经济带成为“生态带”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12-1 15:45:41   阅读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总体发展目标: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贯穿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横亘我国的空间腹地;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的“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长三角地区以及长江中上游的重点城市都有着很强的产业基础,国际竞争力强,影响力大。长江经济带以全国1/5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国2/5以上的经济总量。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长江经济带担负着责无旁贷的使命。

    《指导意见》从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积极推进生态保护、深入实施污染治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比如:紧密围绕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目标任务,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考虑湖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快编制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流域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识别湖区重要生态系统,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各类空间和要素;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因地制宜谋划湖泊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生生物保护等空间;加强重点湖泊流域保护治理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健全湖泊休养生息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湖泊禁渔制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正式进入“十年禁渔期”,这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必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表征。

    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从战略导向、制度安排、主体协同等方面入手,实现城市规划、功能产业、要素配置、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协同,让基础设施连接起来、要素流动起来、生态保护联动起来,“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定能重现。

     

    作者:张丽华

    来源:中国矿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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