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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业协会认真学习贯彻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行为规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5-6 15:20:11   阅读次数:

     

    5月5日下午,五一节收假的第一天,云南省矿业协会利用每月例会认真学习云南省民政厅制定下发的《云南省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

    云南省矿业协会秘书长、党支部书记张敬奇全文领读了《云南省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他指出,云南省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形成特定社会群体的共同理念及行为规范,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在特定社会群体中得到教育和熏陶,形成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同时,它以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联系起来,聚集起来,形成强大的向心力,促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加强行为自律,引领从业人员追求高尚境界。

    张敬奇要求矿业协会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云南省社会组织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知晓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办事,在矿业协会从业人员中形成共同理念、行为规范及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促进协会从业人员行为自律。

    会上学习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学习了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全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

    云南省矿业协会全体党员和员工参加学习。

     

    作者:邝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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