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部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安排,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该公告发布后2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kszhc@mail.mnr.gov.cn。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地勘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
1.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PDF版下载
2.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PDF版下载
来源:中国矿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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