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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部分矿山安全标准实施情况抽检工作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8-24 15:24:47   阅读次数:

     

    为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矿山安全标准实施情况,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于8月至11月组织开展部分矿山安全标准实施情况抽检工作。
      抽检对象及内容为矿用产品、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服务活动是否符合矿山安全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针对矿用产品,抽检产品的设计、制造、改造和报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矿山企业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矿山企业及矿用产品生产维护厂家是否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针对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抽检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活动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通则》等规定与标准;矿山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服务时,安全评价项目组组成人员是否符合煤炭开采业或者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要求等。针对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抽检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活动是否符合《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等规定和标准;鉴定人员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具备鉴定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煤矿设计阶段是否按照地勘资料、瓦斯涌出量预测结果等综合预测煤矿瓦斯等级;煤矿瓦斯鉴定指标的测点布置、测定方法、测量过程和取值是否符合规定等。
      通知明确,8月,企业对照相关矿山安全标准规定开展自检,形成自检报告;9月至11月,监管监察部门结合安全大检查、明查暗访以及日常监管监察工作对矿山安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检。

     

    来源:中国煤炭报—中国矿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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