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自然资源部发出公告,正式启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工作。
此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遴选专业范围包括油气矿产类(地质、物探、测井、开发、经济);固体矿产类(地质矿产、测量、物探、化探、水工环、采矿、选冶、矿产经济)和地热矿泉水类(水工环、物探、矿产经济)三大类。
此次遴选程序分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或3名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联合推荐、专家评选、公示、公告、培训等。对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单位公示。已退休或暂无工作单位的,可由3名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专家联合推荐。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油气矿产战略研究中心、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现专家库中持有原矿产储量评估师证书或矿业权评估师(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证书且年龄不满70周岁的评审专家,符合直接入库条件,个人自愿申请报名,不需推荐。公告特别要求,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具有多项专业或专长者,最多可申报2个评审专业。申请人常住地原则上应为北京,不得多地入库。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自然资源部专门成立材料审核组和评选专家组审,申请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进入评选环节,采用面试方式,对申请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践经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相关报告编制和评审相关经历、经验等进行考评,并根据相应专业人数需求,按申请人考评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对申请材料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则直接纳入专家库。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对“拟入选专家”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告纳入评审专家库的人选。
作者:王琼杰
来源:中国矿业报网